2007年11月1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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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莲名村遭遇商标抢注之痛
专家认为:有必要给传统名村提个醒
邵雪廉 倪寒霞

  本报讯  武义宣莲是我国三大名莲之一,该县柳城镇祝村作为武义宣莲的重要产区,也因此远近闻名。但连日来,祝村老百姓为自己的村名而烦恼:有人正将“祝村”注册为私人所有的商标。11月9日,祝村已委托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对此提出异议。
  祝村村支书涂立斌介绍说,发现村名被注册是在今年六七月份。“那天我忽然看到有一块广告牌从我家窗户前拉过去,上面写着祝村宣莲等字样。我纳闷了,村名何时成了商标?”
  广宇商标事务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得知,“祝村”商标是祝村村民华栋于2005年3月31日申请注册的。根据国家商标局于今年8月14日发布的初审公告,该商标的使用商品为腌腊肉、罐装水果、腌制蔬菜、食用油脂、糖炒栗子等,当然也包括莲子。
  华栋说,注册“祝村”商标完全是为了发展该村宣莲产业。现在祝村宣莲都是由农户自产自销,缺少一个较大的龙头企业。他将以祝村商标的注册为契机,改变这种传统经营模式,还可以允许村民无偿使用“祝村”商标。
  1999年,祝村被授予“宣莲专业村”称号,今年成为金华3个首批省级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之一。自去年被列为武义县重点开发的“十里荷花”特色旅游项目核心区后,该村每年吸引万余名游客。涂立斌说,在这样的背景下,“祝村”商标如果被个人拥有,其他村民是无法接受的。
  《商标法》规定,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能注册商标,但没有对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地名作出规定。“不过,这已是20多年前的法律规定,在新形势下,这个规定值得商榷。”广宇商标事务所副所长周国荣说。
  现在,越来越多农村成为“名村”。周国荣说,地名保护事关全体村民的利益,所以有必要给名村提个醒,建议及早采取保护措施。